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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关于电动轮椅锂电池航空托运的规定
发表于:2020-03-02 17:36
斯维驰SW6000-007电动轮椅

民航关于电动轮椅锂电池航空托运的规定
 
在工厂接待客户的过程中,斯维驰小编发现,越来越多的客户购买电动轮椅比较注重轮椅的重量,是不是容易折叠,电池能不能托运,是不是合适出门旅行携带。
针对电动轮椅锂电池飞机托运的情况,今天就单独拿出来说一说,拿斯维驰SW6000-007便携式可折叠电动轮椅为例。
2018年3月27号中国民航发布的《旅客和机组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表A.1(续)有相关规定。
“应通知机长电动轮椅在货舱中的位置以及拆下的锂电池在客舱中位置。”
这句话就说明,电动轮椅的车架和电池是分离托运的。简单来说就是,电动轮椅车架是货舱中,电池随身携带进入客机。
 
不可拆卸的锂电池原则上是可以托运的,规定里是这样说的“对于不可拆卸的锂电池的,应核实锂电池牢固安装在轮椅上,锂电池处于断路状态,电极已经绝缘以防止意外短路。”
但尽量选择可拆卸的锂电池随身携带,保证安全。
 
重点来了!关于锂电池托运的容量限制规定:
可以拆卸的锂电池不应超过300WH,并且最多可携带1个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两个各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
比如斯维驰007电动轮椅,配备的电池有6AH和12AH两种,这两种锂电池都符合民航总局的规定。
以上就是民航总局关于电动轮椅锂电池托运的规定,但出门旅行前,斯维驰小编建议提前咨询具体搭乘的航空公司的要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耽误出行计划。